轉知自司法院函: 一、為培育優良司法人才,善盡社會責任,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、所學生(以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者為優先考量僱用),於114年寒假期間赴本院工讀。
二、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止,歡迎符合資格之學生報名應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