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0月7日前送交本系,並由系上統一推薦參加評選。
申請資格:
1.法律系所在學學生。
2.全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(每學期平均成績均應在85分以上)。
3.同一學年未領過其他獎學金者、同時未申請其他具有排他性之獎學金者。
4.大一生及碩博一生不能使用前一年級(高三/大四)成績申請。
繳交文件:
1. 請填寫申請書(附件)
2. 學年成績單(百分制成績)
3.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獎助金額:
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每校至少一名,每名新台幣1萬元。
合於申請條件者,未獲頒獎學金者,酌予獎勵。